近日襄阳市医保局对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群众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整理回复

一、医保卡使用范围变化

按照国家、省医保局关于规范个人账户使用的新要求,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只能为医保目录内且获得国家统一标准编码的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并可支付出院结算时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目前不能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有未获得国家编码的药品、保健品、消杀用品、医用耗材及住院押金等。

二、何时实现医保门诊共济

根据湖北省医保局、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各市(州)在年9月底前出台建立健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年底前正式启动实施,原则上年底前完成。届时,将实现职工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所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医保跨省异地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已经开通,已办理异地就医参保职工不支持医保个人账户取现

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不支持医保个人账户取现。主要原因是医保跨省异地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已经开通,参保职工可在办理异地就医所在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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