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使用范围的补充通知》

其中指出北京医保个人帐户

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的

相关医疗费用

详细消息快跟小编了解一下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补充通知

通知明确,北京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同时,探索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

具体通知如下:

一、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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