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点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置要求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集中隔离观察点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置应遵循下列管理规定: 一、各集中隔离点的负责人为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置。 1.明确分类收集范围。集中隔离点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2.规范包装容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的外表应当有警示标识,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其无破损、无渗漏。医疗废物收集桶应为脚踏式并带盖。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或者利器盒的3/4时,做到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并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采用鹅颈结式封口,分层封扎。 3.做好安全收集。按照医疗废物类别及时分类收集,确保人员安全,控制感染风险。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和利器盒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增加一层包装袋。分类收集使用后的一次性隔离衣、防护服、废弃口罩等物品时,严禁挤压。每个包装袋、利器盒应当系有或者粘贴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的单位、部门、日期、类别。 4.分区域进行处置。集中隔离观察点的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在离开污染区前应当对包装袋表面采用㎎/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注意:喷洒要均匀)或在其外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清洁区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常规的医疗废物处置。 5.做好病原标本处理。医疗废物中含病原体的标本和相关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三、加强医疗废物的运送贮存。 1.安全运送管理。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袋或者利器盒的标识、标签以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和利器盒的破损,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避免医疗废物泄漏和扩散。每天运送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以及用浓度为㎎/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运送工具被感染性医疗废物污染时,应当及时用浓度为㎎/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 2.规范贮存交接。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当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有工作人员进行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宜在暂存处单独设置区域存放,应尽快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用浓度为㎎/L的含氯消毒液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地面进行消毒,每天两次。医疗废物产生部门、运送人员、暂存处工作人员以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运转人员之间,要逐层登记交接,并说明其来源于隔离点。 3.做好转移登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卫生防护要求。 应加强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等工作人员的培训,包括: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废物分类包装、紧急处理以及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性和防治措施等。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单位应加强相关物资储备,包括:防护服、防护眼镜、口罩、防护靴、双层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处置和运输操作人员的防护,应达到一级防护要求,必须穿工作服、隔离衣、防护靴、防护眼镜、工作帽、口罩等,每次处置和运输操作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消毒。 五、加强医疗污水处置管理 对集中隔离观察点产生的污水应加强杀菌消毒。对于已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强化工艺控制和运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对于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具有独立化粪池,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进行消毒处理,定期投放含氯消毒剂,消毒1.5小时后,自测总余氯量为10㎎/L,消毒后再排放;如无独立化粪池,则用专门容器收集污水,消毒后再排放,消毒方式参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以上三种形式,排放的污水均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周章强整理) 金松卫监微记录 |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zizhuyea.com/zzyycxz/6915.html
- 上一篇文章: 钮文新医疗板块多头趋势强劲,后续若迎调整
- 下一篇文章: 陈程等我国医疗废物处置现状和问题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