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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吴氏嘉美医疗美容诊所(曾燕)发布广告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红市监罚〔〕号

姓名(名称):红塔区吴氏嘉美医疗美容诊所(曾燕)

注册号:MA6KH32J50

违法行为类型:发布广告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一、对广告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的违法行为,处广告费用3倍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00元(大写:壹仟叁佰捌拾元整);二、对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处广告费用1倍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00元(大写:肆佰陆元整);

三、对医疗广告中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以上罚没款共计¥.00元(大写:壹万壹仟捌佰肆拾元整),上缴国库。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年10月16日

玉红市监罚〔〕号行政处罚信息摘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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