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非就业居民参加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集中参保缴费期(年1月10日到3月25日),筹资标准为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为元/年(含大病保险个人缴纳费用20元),医保待遇年度为年4月1日至年3月31日。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还未参保居民可以选择网上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实现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全流程。

一网办对象

1.非就业居民:年度新申请参保的吴江户籍居民或无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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