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审批公示JA2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验收,以下企业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规定的内容,拟核发(延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年7月26日至年8月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传真:-电子邮件: 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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