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悦达物业不给我交养老医疗保险,合法吗
近日,有市民发文质疑:悦达物业为什么不给我交养老医疗保险?合法吗?一起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原文如下 我于年8月份到悦达物业公司下面的服务单位中国移动公司上班,当初物业服务负责人说这个月先上,下个月签合同再说,考虑到之前我原来的单位刚刚关门了,就上了这个班,到了下个月我就问签合同的事,负责人就说三个月了。 (原贴) 当时考虑到已经上这个班了,没办法就先上了。三个月下来,我又和负责人说合同的事,他叫我到悦达物业公司某某人,姓什么我现在记不清楚了,第二天我去悦达物业公司找某某人,在签合同的同时我又提出来了养老医疗保险的事情,他说你先签,马上我们研究一下。当时我还真的高兴,毕竟现在保险对于每个人都很重要的,考虑到夜班下班没睡觉,我签了合同谢谢他了就回家,班照上,一晃至今保险一直没交,中途我也问了我们的负责人,他不交。今天早上下班回家我赶紧去银行把明年1.2.3月份的医疗养老保险先交了,气不打一处来,一个月班元,自己交医疗养老保险花一千多,等于自己每个月只有一千多点,悦达物业有没有违法劳动法不给员工交保险? 悦达物业于被服务单位签合同不可能不算员工保险钱吧?悦达物业赚下边员工保险费有没有良心,年底了想想一年多了,交了保险钱,自己真的没挣多少钱,物业公司对得起我们吗?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保,若用人单位不买保险则是违反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的行为。因此悦达物业不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员工若遇到此种情况,可以保存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证据,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请求劳动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对用人单位作出处罚;或者以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为由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据该网友描述,签合同的时提出关于养老医疗保险的事情,但是悦达物业没有直接表示不交,而是要求该网友先签订合同,而医疗保险的事情需要他们研究一下。然而,从19年研究至今,都没有研究出结果,这不是“欺骗”劳动者嘛?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希望盐城劳动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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