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医保提醒您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盐城市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为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缴费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离最后时限仅剩11天! 重要提醒! 为保障您的参保待遇 如您还未缴纳 盐城市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请抓紧时间啦! 一、缴费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本市取得居住证的人员;本市辖区内各级各类教学教育机构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 二、缴费时间与待遇期限 城乡居民在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在年1月1日后参保缴费,从参保缴费当月起3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标准 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的,每人为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为元。对省定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及各地拓展的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补助。 四、缴费流程 城乡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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